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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男子贩卖毒品50克获刑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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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宁  发布时间:2021-12-20 09:37:58 打印 字号: | |

毒品之害猛于虎,我国对于贩卖毒品一直是零容忍,却一直有人为了利益铤而走险。近日,临湘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被告人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五万元,追缴违法所得。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7月初,李某军(已判刑)电话联系李某购买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7月10日,李某军开车前往李某处,李某带着“冰毒”乘坐李某军的车辆一起回到其家中,并停留了两天。12日,李某军花费15000元从李某处购得“冰毒”50克。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贩卖甲基苯丙胺五十克,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李某拒不如实供述其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差,依法应予严惩。李某曾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贩卖毒品罪,系毒品犯罪再犯,依法从重处罚。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李某的违法所得150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毒品容易成瘾,难以戒断。一旦染上,对自身、家庭乃至社会都造成极大的伤害。“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不只是一句口号,更是绝不可触碰的人生底线。


 

 

 

 
责任编辑:杨子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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