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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连续两天贩毒两次 查获毒品再判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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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为  发布时间:2021-12-20 09:54:37 打印 字号: | |

近日,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孔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21年1月21日-22日,经姚某介绍,孔某向吸毒人员售卖甲基苯丙胺2次,收取毒资700元。1月24日,公安民警依法传唤孔某时,对孔某人身和驾驶的车辆进行检查时,在孔某上衣口袋及驾驶的小车驾驶室共查获六包透明塑料袋包着的毒品疑似物,共计净重2.38克。经鉴定,全部毒品疑似物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另查明,孔某曾因犯贩卖毒品罪于2005年11月15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七千元;2009年12月30日刑满释放。又因吸毒于2021年1月24日被华容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2天。

法院审理认为,孔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从孔某身上和车辆等处查获的毒品甲基苯丙胺2.38克,应认定为其贩卖毒品的数量,酌情从重处罚。孔某曾因贩卖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贩卖毒品罪,是毒品再犯,应依法从重处罚。孔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是坦白,可以从轻处罚;孔某认罪认罚,对其可从宽处罚。孔某贩卖毒品违法所得,依法应予追缴;对孔某被查缴的毒品,依法应予没收。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木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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