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青春靓丽的陌生女子请求添加微信好友,是爱情来临了吗?要小心,你很可能是遇到了诈骗分子。近日,湘阴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电信诈骗案件,被告人黄某、范某、李某冒充女性与被害人聊天,以谈恋爱的名义骗取钱财。
2020年8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黄某、范某、李某学习了诈骗“话术”后,以女性的身份添加被害人微信好友,在确立暧昧关系或恋爱关系后,以家人生病、过生日、过情人节等各种理由,向被害人索要微信红包或者微信转账。三被告人共骗取三名被害人,诈骗金额达26184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三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三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三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危害后果及悔罪表现,对被告人黄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处罚金六千元;对被告人范某、李某皆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四千元。
法官提醒:近年来,电信诈骗案件层出不穷,诈骗手段更是与时俱进,让人防不胜防。在本案中,三被告人都是经过了严格的诈骗培训,在与被害人接触中,利用学到的诈骗“话术,逐步取得被害人的信任。在被害人要求与被告人视频通话时,被告人可通过手机连接电脑,打开视频插件,被害人看到的画面是被告人早就准备好的视频插件,许多被害人到了这一步就放松了警惕,给了诈骗分子可乘之机。所以提醒广大群众,网络交友需谨慎,涉及钱财方面一定要多个心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