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汨罗市人民法院长乐人民法庭审理了一起涉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案。原告周某某称其为被告寻某等提供了劳务,并向法庭提供了欠条等相应证据予以佐证,证明被告寻某等拖欠劳务报酬未支付,要求被告支付劳务报酬。
本案开庭审理中,法官在核实相应证据,查清案件基本事实的基础上,耐心的向被告进行释法,从法律与情理的角度对被告寻某等拖欠劳务工资的行为进行劝导。被告寻某等经过法官的释法说理,明白了自己拖欠劳务工资行为的不正当性,当庭通过微信转账兑现了原告周某某的劳务报酬,原告周某某在收到劳务报酬后,衷心的对法官进行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