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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买卖货款一“赖”能了?法院判决付清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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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天  发布时间:2022-01-17 15:48:59 打印 字号: | |

生意往来上常常会遇到拖账、欠账、拒不还账等现象,买卖纠纷时有发生。近日,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法院判决伍某付清所欠李某的门窗货款。

2019年李某向伍某供应门窗,双方依据供货记录结算,伍某向李某支付货款9700元伍某向李某出具欠条,约定2019年年底付清虽期间李某多次催讨,但直至今年年底,伍某一直未履行约定李某支付所欠货款。

法院认为,李某与伍某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成立。李某向伍某供货,伍某向李某出具欠条,并有供货记录证明,李某主张其与伍某发生供货关系欠付货款9700元的事实,院予以认定。伍某应当支付给李某货款,但经过李某多次催讨,伍某仍未偿还构成违约,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杨子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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