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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两男子上演酒驾“对对碰” 双双获刑并被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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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付琦  发布时间:2022-01-17 16:24:10 打印 字号: | |

一男子宋某某醉酒在道路上驾驶车辆,与刘某驾驶的车辆发生追尾,双方协商无果发生争执,后被民警查获。经鉴定发现刘某也是醉酒驾驶。

近日,湘阴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案件,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宋某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判处被告人刘某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经审理查明,2021619440分许,被告人某某醉酒后驾驶小型轿车在道路上行驶,被告人刘某亦醉酒后驾车跟车行驶。当两车行驶至旭东路花卉市场地段时,因宋某某驾车左转,刘某驾车避让不及发生追尾,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后双方协商无果发生争执,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宋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70mg/100ml,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2.5mg/100ml,两被告人均属醉驾。

法官提醒:“道路千万条,拒绝酒驾第一条。”酒后驾驶危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不要怀有任何侥幸心理,否则将会为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来源:湘阴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木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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