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中的男女总是盲目的,不少“有心人”打着“恋爱交友”的幌子,实则动起歪心思,将对方视作“提款机”。近日,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曹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至2021年间,曹某使用假名字通过微信与王某相识交往,利用王某对其的信任,编造各种理由多次骗取王某钱财,共计骗取王某现金人民币42万余元。
法院认为,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曹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曹某多次诈骗,可酌情从重处罚。责令曹某依法返还王某42万余元,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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