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正是阖家团圆的好时节,被执行人罗某军、刘某畅却在岳阳市拘留所里过了年。
原告湖南亚华公司将岳阳汇沣家具博览中心场地出租给罗某军、刘某畅等人,后租赁合同到期,双方未再签订书面租赁合同。2021年4月,原告向被告送达解除合同通知,并在中心场地张贴公告,通知各租赁户解除租赁合同,但被告并未返还场地。经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罗某军、刘某畅等人应腾空并返还场地。判决生效后,被告两人未履行义务,原告立即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与被执行人多次联系,向被执行人送达指令履行指定行为通知书和张贴腾空公告后,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2022年1月30日,执行干警接到线索,潜藏多日的被执行人罗某军、刘某畅现身岳阳,于是即刻赶往其藏身地,下午便依法将两人控制,送往岳阳市拘留所。
2月5日,被执行人罗某军、刘某畅家属自动履行义务,主动腾空场地,至此,该案执行完毕。
随着网络查控的不断应用,但还是有部分心存侥幸的被执行人与法院玩起了“躲猫猫”。然而,这并不能逃避其应该履行的义务。新的一年,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将以更大的耐心和责任心,用尽用足每一项执行措施,及时兑现胜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