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金杯银杯,不如百姓的口碑”。新春尹始,信访人彭某某、刘某(系信访人彭某某之孙)向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法官送来“公正廉明,风清气正”的锦旗,表达对法院公正审理案件的感激之情。
彭某某是退休职工。1974年1月,彭某某前妻因公殉职。1981年5月,彭某某与刘某某再婚。2017年11月,两人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双方分居。2021年1月,刘某某向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彭某某赠与前妻子孙房屋的行为无效,并申请法院查封赠与的房屋或即将领取的房屋拆迁款188万元。同年4月,该院判决彭某某赠与的房屋部分属于与刘某某的夫妻共同财产,赠与行为无效。彭某某不服,认为房屋均是其与前妻的共同财产,向该院多次信访要求改判。该院信访工作人员和承办法官积极向其释法说理,并指导其上诉,后经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1年9月22日,刘某某再次向该院起诉与信访人彭某某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经多次组织协调,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即彭某某一次性支付刘某某60万元。现该案已执行完毕,双方均满意,这才出现之前一幕。
群众利益无小事,人民群众的每一次诉讼和来信来访,都寄托着对法院的信任与期盼,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对来信来访切实做到“件件有回复、人人有接待”,此案的圆满解决,正是该院打造人民满意的法院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