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掌握理解相关立法精神实质,准确把握适用新法,高质量推进《长江保护法》的学习宣传工作。2月23日下午,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长江保护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简龙湘主持会议并讲话,院领导班子成员及环资审判庭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长江保护法》的出台施行将形成保护母亲河的硬约束机制。长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长江保护应当坚持统筹协调、科学规划、创新驱动、系统治理。
会上,袁小文副院长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指示要求,从《长江保护法》的立法定位、主要内容及特征、重大制度创新等方面对《长江保护法》作了深入浅出的解读。
就如何准确把握法律精神实质,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岳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简龙湘要求,全市法院要深刻领会立法精神,要将深入学习《长江保护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及时更新业务知识,全面提高自身办案能力和办案水平。《长江保护法》规定了许多具有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的制度措施,为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法治保障,对岳阳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引领和促进作用。全市法院在《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过程中,要把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系统、维护长江流域生物多样性,推动长江流域绿色发展。
本次专题学习强化了岳阳中院对《长江保护法》的准确把握和理解,为推动全市法院环资审判全面深入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具有极大促进作用。据悉,岳阳法院将借《长江保护法》实施一周年到来之际,在全市法院开展《长江保护法》一系列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推动《长江保护法》的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