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法官的她,一袭黑色法袍,手持法槌,秉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以女性特有的柔和,用真情用法律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身为法官助理的她,一袭黑色制服,头顶法徽、手擎天平,与榜样同行,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用奋斗绘就璀璨的明天。
身为书记员的她,身着黑色制服,胸口佩戴法徽,积极发扬“螺丝钉”精神,以严谨细致、认真负责的态度,确保每一份文书精准送达,每一份案卷完整归档。
云溪法院女干警坚持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工作目标,忠诚履职,自强不息,以实际行动捍卫公平正义,展示着新时代云溪法院女干警的新风采。
法官甘静:温情办案 用爱守护
甘静,女,1985年10月出生,法学硕士,2009年加入到云溪法院,现任云溪法院综合审判庭负责人,她先后办理了1500余件民事案件,受到领导与群众的一致好评,先后获得湖南省三调联动工作先进个人、岳阳市法院系统家事审判技能竞赛二等奖、云溪区先进工作者,裁判文书两次获评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
民庭事件中,最多的就是对财产侵权等与百姓息息相关的小案件,而各种“小”利益牵系着“大”关系。“许多当事人可能一辈子就进法院一次,如果受到不公正对待会在他们心中留下阴影;而维护每个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就会增加人们对法律的敬畏。”甘静对自己约法三章:不轻视小案件;公平办理案件;宽容以待当事人。
司法不是无情物。在法庭上,以对当事人的理解、包容换取他们的信任。原告刘某诉被告张三(化名)离婚案件中,被告张三(化名)坚决表示不肯离婚,屡次出现情绪崩溃,通知被告应诉时,被告进行威胁,如果法院判决离婚,则马上自杀。在与被告多次接触中了解到被告患有抑郁症并有着重度自杀的倾向后,甘静特意去康复医院向被告的主治医生咨询了解被告的病情,后甘静多次找原告进行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希望原告考虑多年夫妻感情,待被告情绪稳定后再处理婚姻问题。经多次与原告沟通,原告均坚决拒绝。甘静再次联系原被告之子,但其子无论电话短信均不回复。但是甘静并没有放弃,最终联系上了被告的姐姐,被告也终于表示理解,没有再一味要求不离婚。案件终于顺利开庭,经审理查明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最终判决准许双方离婚,原告对被告进行赔偿。在送达判决书时,甘静担心被告病情无法控制采取极端手段,给被告写了一封宽慰信,既是对抑郁症患者的关心,也是想让被告了解法院是法律与温情并存的地方。
“每一段无法继续的婚姻,痛苦的都是两个人,与其在痛苦中煎熬,不如甩掉这些烦恼,迎接更好的人生。您风华正茂,性格温婉,自然会有许许多多人会珍惜您爱护您。”甘静在信中对女方表达了美好的祝愿。
甘静用她对事业的责任心、对人民群众的爱心,保障了每一位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她公正而又不失温情的工作作风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
法官助理刘幸昀:静守初心 矢志为民司法
刘幸昀,女,1984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2008年加入到云溪法院,先后在办公室、民事审判团队、行政审判团队工作,完成不同角色转变,始终融情于法、理,矢志笃行,在每一件民商事审判中静守法治初心。2016年开始担任审判员,先后办理了200余件民事案件。顺应司法改革潮流,2017年起担任法官助理,辅助法官办理民事案件600余件。多次被评为“云溪区优秀三八红旗手”、“云溪区先进个人”、“云溪法院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等。
数年来,刘幸昀从未精神懈怠,伏案、奋笔、查阅、会商是日复一日、循环简单的元素,忘记午餐时间、忘记下班,这就是她。
曾办理过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原告起诉称被告游某因还信用卡于2019年4月30日向其借款35000元。被告出具借条后于9月份偿还了20000元,余下15000元一直不还。开庭后被告辩称其分三次借款共计35000元,其已经还款53700元。原告则称被告还的都是之前的借款。为了查明案情,庭审中,刘幸昀反复向双方核实双方经济往来情况与细节,对双方不一致的陈述部分,结合银行流水与微信交易记录,严格审核。经审理查明,案件事实与被告的陈诉吻合,而原告仅提供一张35000元的借条,被告却提供了其已偿还53700元的还款记录,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通过刘幸昀的细心审查,才使得这笔借款得以还原真实情况,最终法院依法驳回了原告的诉求。
刘幸昀一直善用法律,静守初心,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牢记法官助理的职责与使命,用扎实的业绩展现了司法战线的巾帼风采。
书记员李红玲:坚守岗位 默默付出
李红玲,女,1984年12月出生,2017年任云溪法院审判二团队书记员。工作中,由于自己勤奋刻苦,生活中,她积极参加各项志愿活动,多次评为“抗疫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者”、“先进个人”等。
书记员的工作琐碎而繁杂,既要有较强的责任心,又必须做到耐心和细心。在工作中,李红玲主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心思考所学理论和业务知识,努力提升自我,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培训,恪尽职守,庭审记录时坚持全面记录好每一个细节,整理卷宗过程中坚持严谨细致,接待当事人保持热情而又不失距离的态度,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不向当事人或者无关人员透露审判信息和审判秘密。
李红玲仿佛一颗螺丝钉,数年如一日地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她是法官的得力助手,是原、被告的热心人,为案件的公平公正提供了程序保障。于无声处听惊雷,于无色处见繁花,她在平凡的岗位上干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柔肩扛重任,巾帼显担当。她们用柔弱的肩膀担当起责任,为云溪法院留下浓彩重墨的一笔,她们是云溪法院盛放的一朵朵“铿锵玫瑰”,在深厚的司法实践土壤中绽放着迷人的风采。在未来的路途中,她们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共同谱写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