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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在外务工被砸伤,庭后调解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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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杰  发布时间:2022-03-08 15:19:48 打印 字号: | |

工地上被电线杆砸伤,治愈后评定伤残等级为十级。近日,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经法院组织调解后双方形成一致意见,伤者获赔。

自2018年6月起,胡某等人前往广东揭阳务工,即在方某、罗某的安排下从事网线维修工作。半年后,胡某在工地工作时不慎被倒下的电线杆砸中。事故发生后,胡某立即被送往骨科医院治疗,痊愈后进行了骨折术后内固定物取出术,医疗费用均由被告方某、罗某支付。2020年4月,胡某的伤情经鉴定为十级伤残,以及误工期、护理期等情况。胡某多次找到包工头方某、罗某索要赔偿未果,故将其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因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失十余万元。

本案经公开开庭审理,法院认为,被告方某、罗某承包了移动网线工地,并安排胡某等人从事维修工作,由方某、罗某按日支付胡某等人的工资,双方形成了个人劳务关系。根据法律的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在了解本案的基本案情后,法官向原告和被告提出了调解方案,双方一致同意一个月内赔偿四万元损失的意见。原、被告双方拿到法院的调解书,原告也收到了三被告的赔偿款,皆大欢喜。


 

 
责任编辑:杨子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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