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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楼区:恰如久旱逢甘霖 七年仇怨当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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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冯朝辉、李梦婷  发布时间:2022-03-21 09:41:01 打印 字号: | |

    2022年2月23日,民事案件当事人刘先生特别授权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殷华南与对方当事人陈先生当庭签署调解笔录,陈先生立即支付调解款1.3万元,双方因“你好炮台山大药房”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产生的7年纠纷,当庭解决。

刘先生与陈先生原系共同经营“你好炮台山大药房”的合作伙伴。2016年6月28日,刘先生将其持有的50%股份转让给陈先生并签订《转让协议》,双方对转让费及物品归属进行约定。因协议部分约定不明确,双方后期的履约产生诸多困扰。陈先生因故未按《转让协议》内容及时付清转让款,刘先生催要后,于2016年8月10日前往该药房要求按协议收回门面经营权,当时刘先生的前妻付女士在店内,不同意刘先生的意见,双方发生扭打,均有不同程度损伤2016年8月11日,付女士因头痛、眩晕、耳鸣前往岳阳市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6天,出院诊断为脑震荡、多组颅神经损伤、脑外伤所致精神症状。2016年8月20日,付女士因“急起疑人害、行为紊乱7天”被送至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治疗至2016年10月2日出院,住院44天,支付门诊及住院费共计25228.76元,经诊断为“急性应激障碍”。2017年3月21日,原告(反诉被告)付女士与被告(反诉原告)刘先生健康权纠纷一案在本院受理,相关当事人从此走上互相起诉的漫漫长路。至在本案调解前,刘先生经历了6次一审诉讼和4次二审诉讼。相关当事人均处于诉累和煎熬之中。

本次调解后,陈先生承诺其本人及付女士、岳阳市岳阳楼区你好炮台山大药房不再向刘先生主张任何权利;原告亦承诺不再向陈先生及付女士、岳阳市岳阳楼区你好炮台山大药房主张其他任何权利。


 

 

 
责任编辑:杨子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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