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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溪:“典”燃审判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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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综合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3-21 09:46:28 打印 字号: | |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实施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功夫首先要用在上。318日上午,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举办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学习交流研讨会,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天保组织民事审判业务部门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对民法典总则编司法解释》进行学习,准确理解适用司法解释,提高实操能力和水平

会上,云溪法院审判一团队法官助理李琼领学了民法典总则编司法解释》参会干警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对《民法典总则编司法解释》热点、难点、焦点、亮点问题进行剖析解读,引导干警深入学习领会《民法典总则编司法解释》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着力提升干警运用《民法典总则编司法解释》服务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助力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为构建和谐美好生活保驾护航。

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机关,是具体运用《民法典总则编司法解释》化解、审理和处理各类民事纠纷的专门机关,理应成为自觉学习、遵守、宣扬《民法典总则编司法解释》的忠实践行者。下一步,云溪法院将坚持学习热情,积极倡导党组、庭室、团队抱团交流学,下班后、休息日、庭审间隙、工作之余个人主动学,通过宣讲、互动体验等形式民法典总则编司法解释》走进社区、走进学校、走进企业,真正燃学习热情、审判能量、司法明灯入人心

 

 

 
来源: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杨子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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