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现场
3月11日,汨罗法院联合市检察院、市文明实践中心、市农业农村局、白塘镇政府等多家单位共同组织的《长江保护法》施行一周年系列活动在汨罗磊石湿地公园进行。
2020年,龙某某等3人用明令禁止的捕鱼工具非法捕捞野生鱼类进行贩卖,2021年市检察院以龙某某等3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提起公诉,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同年,法院判决龙某某等3人承担水生生物资源修复费用268435元、鉴定费33000元。
在磊石湿地公园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现场,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对收缴的地笼、鱼竿等各类禁用渔具进行统一销毁,参加活动人员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将25万尾经过检验检疫且尺寸合格的鱼苗进行科学放流,投放到汨罗江中,以水养鱼、以鱼治水,修复汨罗江生态资源,守护一江碧水。据了解,当天投放的鱼苗均由3名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人员承担。
活动现场,还进行了“守护一江碧水,汨罗法院在行动”签名活动,并通过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群众宣传长江保护法知识,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示警,起到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