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您好!您看能不能找个时间组织我们双方调解,我愿意支付余某的赔偿款,您可以先把我从黑名单上去掉并解除限制高消费令吗?”。近日,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处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时,依法对临湘市某装卸公司法定代表人方某采取限制高消费和纳入失信黑名单后,其主动与执行法官联系,表示愿意支付赔偿款。
据悉, 2017年,余某入职临湘某装卸公司,之后被该公司安排到其他公司进行生产线上设备的检查和维修工作。2020年3月,余某在工作过程中左手不慎被机械绞伤,随后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89天。经鉴定,余某的伤残等级为八级。随后,余某向临湘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装卸公司赔偿自身损失。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临湘某装卸公司须赔偿余某各项损失费用共计1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该公司一直未履行法定义务,余某遂于2021年12月临湘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依法向方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对方某名下的财产进行查控。随后,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方某,要求其主动履行义务,而方某总以公司经营困难、没钱为由进行推脱。鉴于此,临湘法院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
起初,方某得知自己被列入失信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后不以为然,但在之后的工作、生活都受影响的时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于是赶忙联系执行法官,遂有了文章开头一幕。
2022年2月,在执行法官的组织与见证下,被执行人方某与申请执行人余某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分期将13万余元赔偿款偿还完毕,临湘法院随后解除对陈某的失信限高措施。至此,该案圆满执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