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上午,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在湘阴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钟玲的主持下成功调解。被告方在法院的督促下主动履行了调解书约定的全部还款义务。“感谢,感谢法官的悉心调解!”在拿到拖欠多年的货款后,原告陈某连声向承办法官道谢。
2015年3月起,陈某为刘某供应砂石,经结算,刘某共计应付陈某砂石款15万元,刘某支付了10万元后,于2018年7月31日向陈某出具了一张5万元的欠条。此后陈某数次催要,刘某一直未予还款,陈某无奈之下将刘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刘某起初坚决不认可这笔货款,称不确定欠条是不是自己打的,要求进行笔迹鉴定。承办法官充分听取了原、被告双方的意见和诉求,告知了陈某如果涉嫌虚假诉讼所需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将司法鉴定的风险向刘某释明。最后经鉴定,欠条上的字迹确系刘某所写。承办法官趁热打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劝刘某端正态度,主动履行债务,并与原告做工作,希望其考虑刘某目前经济状况减免违约金。经过反复电话、微信做工作,陈某终于做出让步,表示只要刘某尽快还款,这几年的违约金可自愿放弃。刘某也同意在2022年3月20日之前履行全部货款本金。考虑到被告刘某人在宁乡,为让当事人少跑路,承办法官通过微信向刘某确认了调解协议,并当即制发了调解书。3月16日,刘某主动向原告账户上支付了全部的货款及诉讼费用,陈某和刘某均通过微信向湘阴法院以及承办法官表示衷心的感谢,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近年来,湘阴法院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