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你们能和好如初就是最好的结局,这个案子我们就按撤诉处理了。”湘阴县人民法院新泉法庭的工作人员李军挂掉电话后一脸笑容,立马开始草拟文书,这已经是他这两天来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调解成功的第3个案子了。
自3月17日湘阴县新泉镇发现一例新冠确诊病例后,新泉镇全域划定为疫情防范区,作为负责审理新泉镇辖区内案件的新泉人民法庭,迅速转变工作方式,根据当事人的需求,通过微信、电话、网上开庭等线上办公方式,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
本案的原告刘某与被告李某结婚多年,并生育一子,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原告认为被告对婆婆不够尊重,且毫无悔改,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收到该案后,因原、被告双方均在新泉境内,工作人员李军遂通过电话、微信与原、被告双方联系,线上办公,通过多次耐心细致的做双方工作,最终促使双方握手言和,原告撤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