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执行动态
【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湖南临湘: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明理 仅半月被执行人主动腾房
分享到:
作者:丁嘉蓉、曾梦子  发布时间:2022-03-28 14:41:52 打印 字号: | |

“法官,非常感谢你们!要不是你们坚持不懈的做对方工作,我还不知道我的房子什么时候才能拿回来,这么多年了,我不知道跑了多少地方。如今,我心里这块石头终于落地了,你们真是为我们老百姓办实事!”。近日,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处理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时,通过不懈努力,向被执行人沈某耐心释法说理,促使沈某主动腾空房屋,保障了申请人执行人陈某的权益,使其感激不已。

据悉,1998年7月,陈某向临湘市某建筑公司缴纳3万余元购买了临湘市市区内某地房屋一套,并于2000年12月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但购房至今,陈某并未实际入住。2001年,沈某经人介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支付3万余元购买了陈某名下房屋,并进行装修,居住占用至今。陈某得知消息,多次要求沈某腾房搬出,沈某置之不理,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其遂于2020年4月向临湘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沈某须限期将房屋腾空并返回给陈某。判决生效后,沈某仍置若罔闻,继续居住。陈某遂于2022年2月22日向临湘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责令被执行人沈某主动履行法定义务,但沈某依然拒不履行义务。对此,执行法官多次登门对沈某进行释法说理,并告知拒不腾房将要面临的法律后果,同时积极协调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力求化解矛盾、案结事了。  

最终,经执行法官15天坚持不懈的努力,终做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在2022年3月9日这一天,双方当事人在临湘法院的组织下,达成和解协议,沈某主动将房屋腾空交予陈某,之前因装修花费的部分费用35000元由陈某进行补偿,此后双方再无任何纠纷。至此,该案顺利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木易

下辖法院

平江县法院 岳阳县法院 华容县法院 湘阴县法院 临湘市法院 汨罗市法院 岳阳楼区法院 云溪区法院 君山区法院 屈原管理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