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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一人分饰三角,男子双向诈骗七万余元获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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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湘宜  发布时间:2022-03-28 14:49:53 打印 字号: | |

近日,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10月3日,张某玩网游时加入了玩家QQ群,在群内获悉游戏商杨某有意找广告商退还其先前缴纳的广告费,遂产生将广告费据为己有的想法。随后,张某使用自己的QQ与杨某聊天,谎称自己系某支付平台的客服,要求杨某扫描自己发送的二维码并提供验证码,由此成功盗取杨某的QQ号。接着张某登录杨某的QQ号,以杨某的名义与广告商胡某取得联系,并告知胡某自己的合伙人将会与其联系退还广告费的事情。之后张某使用自己另一个QQ号假冒杨某的合伙人与胡某互加好友并向胡某提供了一张自己母亲的银行卡账户信息,要求胡某将商量要退的广告费转至该账户,胡某遂将退回的广告费总计79431元转至该账户。得手后,张某将胡、杨二人从QQ中拉黑并退出玩家QQ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了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张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是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退赔了赃款,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木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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