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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两牢友狱外集结 盗得手表又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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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为  发布时间:2022-03-28 14:54:20 打印 字号: | |

近日,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盗窃罪,判处蒙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责令蒙某将盗得的一块某品牌男式手表予以退赔。

2020年11月,蒙某与其牢友陈某(已刑事拘留,另案处理)在岳阳纠集到一起后,商议实施盗窃。后两人窜至华容县寻找盗窃目标。2020年11月某日凌晨,蒙某和陈某来到某酒店,由陈某望风,蒙某利用随身携带的自制插片将某房间的房门插开进入房间,乘被害人夫妻熟睡之际,将房间内的一块某品牌女士手表(经鉴定价值9310元)和一块某品牌男式手表(未追回,无法进行实物价值鉴定)偷走,然后两人迅速逃离酒店。案发后,上述某品牌女士手表已追回,发还给被害人。蒙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另查明,蒙某因犯盗窃罪,于2000年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又因犯盗窃罪,于2014年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2019年12月27日刑满释放。

法院审理认为,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蒙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蒙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可以从轻处罚。其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罚。蒙某盗窃所得的财物应予退赔。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木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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