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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原:双重身份的当事人积极履行达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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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谢贝  发布时间:2022-03-31 10:45:15 打印 字号: | |

近日,湖南省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巧妙和解一案。源系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因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经执行立案后,多次致电被执行人刘某但无人接听,后依法对其进行电子送达,并依法对其名下财产采取强制措施。

执行过程中,执行员发现被执行人刘某系另一起终本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正赶巧,刘某来到执行局,称自己在法院几百万债权未被执行到位,现在却因几万块钱就将其微信账户冻结,希望法院给个说法,并积极对其申请执行的案件采取强制措施。

执行员听闻立即出面接待,面对情绪激动的刘某,执行法官先将其申请执行的正处于终本状态的案件情况再次跟刘某说明,原来作为申请执行人的刘某申请执行的被执行人系屈原管理区早年已停产停业的公司,该院已冻结该公司名下账户,其名下唯一的土地也被该院轮候查封但无处置权,又无其它可供执行财产,导致该公司的多个案件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执行员告知刘某以上两案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作为两案的不同身份当事人,接触到法院对被执行人的强制措施是相同的,绝无“特殊”待遇。经执行员耐心解答,刘某表示自己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需要时间去筹集资金,并且无法一次性将执行案款履行完毕,请求法院组织调解。后经执行员与申请执行人张某沟通,明晰释理,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执行和解。中午1时许,刘某才将执行案款支付至法院执行款专户。

法官言:该案被执行人刘某在法院有双重身份,能够全面的了解法院执行工作,并积极履行,该做法值得提倡。也请广大人民群众在自己能力范围内借款并按时还款,勿碰法律红线,不踩法律底线。


 

 

 
责任编辑:木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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