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干警驱车来到福寿山镇尚山村开展了一场巡回法庭审理活动,开庭审理了一起土地经营权流转纠纷案件,本着“让群众少跑腿,案件进程多跑路”的目标,在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也达到了定纷止争的目的。
为减少当事人诉累,该案的承办法官决定将开庭地点设在案涉土地所在地。因该案案涉土地面积有八十余亩,须要进行实地勘察,虽然细雨绵绵,但法官仍然陪同当事人在田间山野来回穿梭,勘查完毕后众人的鞋袜均已沾满黄泥。庭审结束后,法官通过用通俗语言以案讲法,充分发挥巡回法庭便民诉讼的特点,实现阳光审判,提高法庭审判的公信力,使当事人及旁听群众听得明明白白,达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