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2年3月疫情防控形式最为紧张的时候,收到岳阳楼区法院传票的当事人和代理人马律师万分焦急。当事人和马律师居住在长沙,根据当时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他们无法按照传票指定时间赶到岳阳参加诉讼。接到当事人的来电后,法官助理耐心地安抚了急切的当事人,并向他介绍起人民法院关于在线诉讼的新规定。
2021年1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增加了“经当事人同意,民事诉讼活动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的规定,同时《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规定“部分当事人同意适用在线诉讼,部分当事人不同意的,相应诉讼环节可以采取同意方当事人线上、不同意方当事人线下的方式进行”。所以当事人如果因为疫情原因导致无法到庭,完全可以主动选择适用在线诉讼规定,无需担忧因为疫情而影响其行使诉权。于是,在承办法官积极联系下,岳阳楼区法院组织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庭审,这场庭审的原告“在线上”,被告“在线下”。庭审时,线下人员均按照防控要求,做好了防护,线上人员按照法庭指导调试设备,录入信息,整个庭审过程井然有序,当事人通过各自端口充分发表了诉辩意见,庭审顺利完成。
庭审后,法官发现各方争议不大,为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达到案结事了的办案效果,又采取线上调解的方式,多次组织调解,通过释法明理、规劝疏导,最终促成各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为当事人出具了调解书,相关六起案件都得以顺利解决。调解结束后,当事人均表示满意,并对人民法院推行的线上办案模式大加赞赏。
承办法官指出,近年来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加快建设智慧法院,全力为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在线诉讼、在线调解等活动提供便利,岳阳楼区法院积极推进完善案件在线办理模式,在线诉讼和在线调解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大显身手”,真正实现了“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为岳阳楼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