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疫情逐渐严峻,岳阳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云庭审、云调解方式,确保法院审执工作有序进行,近期,岳阳县法院通过线上调解、电子送达的方式,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2017年10月至12月,汤某聘请吕某、陈某甲、陈某乙、文某、龚某等五人在武汉市某工地务工,并约定工程完工后支付五人工资及其他工具费用共计12100元,然而工程结束后,汤某除了支付陈某乙及龚某各200元工资外,剩余11700元工资仍未付清。2017年12月20日,汤某写下欠条,约定2018年1月10日将归还五名原告11000工资款,然而四年过去,汤某仍未归还相应欠款,五名被告人遂将汤某诉至法庭。
承办法官收案后认真研读案卷,并多次通过与当事人进行沟通,确认了当事人的诉求。由于五名原告均来自湖北,涉案金额虽然不大,但均为农民工的血汗钱,为减少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最终决定通过云庭审的方式开庭。
开庭当日,当事人纷纷上线,其中一名当事人还在工地上参与线上庭审。在法庭组织下,原、被告“隔空”对话协商,最终达成双方达成调解。考虑到当事人诉讼便利,根据修改后民事诉讼法有关电子送达的规定,在经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承办法官又通过短信的方式当天就向当事人送达了民事调解书。
这是岳阳县法院首次适用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过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岳阳县法院将积极主动适应网络时代需求,推广裁判文书电子送达,在提高诉讼效率的同时,努力使司法服务更便民、更亲民、更高效,让更多当事人能够借助电子送达平台获得便利,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司法的便捷与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