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保险公司的710,000元理赔款已经到账了,非常感谢你们。”
电话挂断后,我的思绪不由得飘到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上。2019年5月,被告高某某驾驶小型汽车由西往东行驶到事发地段时,因未及时避让行人,刮倒在路边同向步行的原告范某某,造成原告范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原告受伤后在多家医院住院接受治疗。出院后,原告的伤情经鉴定构成七级伤残。原、被告多次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原告故于2021年向湘阴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人黄法官考虑到双方对非医保用药、原告花费的医药费用与本次事故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问题存在较大争议,为彻底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便决心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充满艰辛,同时因疫情原因无法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便只能通过电话、微信一次次地反馈对方的意见并再此期间给双方提供专业的意见以便调解的顺利进行。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承办法官和法官助理的不断努力下,该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最终以被告某某保险公司赔付原告因本次事故受伤造成的各项损失合计710,000元调解结案,原、被告各方当事人均对该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在原告收到被告某某保险支付的赔偿款后便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