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江湖医生”的传闻,不注射、不手术、治一个、好一个。“祖传秘方”可以“包治百病”,这也能信吗?近日,湘阴法院根据县卫健局的申请对某调理中心非法行医行为予以确认裁定准予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2.1万元,罚款5.5万元。
蔡某,男,62岁,在湘阴县城经营一家调理中心,为招揽生意,其在县城马路沿线张贴大量宣传单,宣称“不注射、不手术、治一个、好一个,治疗腰椎间盘突出、骨质增生,请找蔡某”。该店外张贴有治疗项目,价格表载明收费标准:红外线辐射10元、药物渗透20元、真空疗法30元。店内简陋的物架上随意摆放着银针、不明药水等物品,墙壁上还悬挂着“妙手回春”“医术精湛”的锦旗。作为经营者,蔡某却无法提供相应医疗资质,在县卫健局作出处罚决定后,该调理中心便“人去楼空”,亦拒不配合执法机关进一步调查处理,县卫健局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湘阴法院受理该案件后,立即启动调查程序,承办法官实地走访现场,仔细核查相关资料,在查明存在违法事实后,认为该调理中心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具有医疗性质的经营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县卫健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2.1万元,罚款人民币5.5万元(罚金是以2020年6月1日以后的违法所得1.1万元为基数计算5倍)。
随后,承办法官来到该调理中心经营者蔡某的住处向其宣读裁定文书,告诫其应配合调查处理,不得再从事非法行医行为。否则,法院将依法予以强制执行,严惩非法行医行为。迫于法律的威严,蔡某表示不会再犯,并会在近期履行相应义务。
法官提醒:看病就医应选择正规的医疗机构,切莫有图便宜、怕麻烦等心理。“江湖医生”、“祖传秘方”不要轻易相信,这些治病方法不仅不安全,还可能对身体造成更大伤害。
看病就医可通过查看三证即《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进行辨别,凡是无证开展像扎针、注射、输液、拔牙、医疗性美容等行为均是非法行医。如发现非法行医行为,请及时向卫健、市场监管及公安部门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