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因受疫情影响,执行干警线上为双方调解促执结,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通过线上扫码完成支付迅速履行义务,该案顺利执结。
甘某租赁罗某房屋。租赁期间,罗某在租赁房屋上加层,私自接用租赁房屋内的自来水,后甘某以此为借口一直不交付租金。罗某遂起诉至法院。经过审理,法院判决确认双方租赁合同解除,甘某支付相应的租金、占用费。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甘某一直未履行义务,罗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鉴于执行标的小,执行干警决定先进行调解。但因疫情期间,甘某身处长沙短期无法返回岳阳,不能到院调解。执行干警采用电话及微信与双方沟通,在确保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通过线上组建微信群的方式进行调解。执行干警通过通过列举案例、释法说理等方式不断消除双方分歧,最终,双方都做出让步。罗某同意减免被执行人的利息、案件受理费,甘某只需支付租金、占有费1.5万元。同时,甘某主动承诺腾空并结清返还相关水电费、物业费。随后,甘某通过执行费交纳通知书上的统一缴款码完成了执行款的交纳。
现阶段,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积极推行“互联网+审判执行”的办案模式,全力做到疫情防控不松懈、公平正义不止步,充分依托信息化手段,开展各项执行工作任务,提高执行效率,减轻了当事人诉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