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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同一车主的两车相撞 保险公司该不该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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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危俊洁、刘甜  发布时间:2022-04-26 17:10:56 打印 字号: | |

同一所有权人的两辆机动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该不该赔偿近期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依法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车主15万余元。

李某甲与李某乙系父子关系李某甲名下有一辆A车、一辆B车并分别为两辆车购买了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2020年10月某日李某乙驾驶A车行驶在某高速路上追尾了李某甲驾驶的B车及另外两辆车造成四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认定李某乙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保险公司在赔偿完另外两辆车后认为李某甲驾驶的B车造成的损失不属于保险责任赔偿范围拒绝理赔。李某甲遂将李某乙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保险公司辩称李某甲与李某乙系父子关系依据李某甲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商业三者险合同的相关规定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及家庭成员所有、管理的财产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且保险公司已经就免责条款履行了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保险公司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现代社会一人拥有多台车辆的情况日益增多车辆驾驶人与所有权人不一的情况时有发生。从商业三者险的性质来看属于责任保险当发生交通事故时责任保险实质是转移驾驶人的风险、责任并不当然是被保险人的风险、责任从合同的相对性来看商业三者责任险合同为“一车一保”一辆机动车对应一份保险合同即使是同一被保险人的车辆发生事故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之间也构成相对独立的肇事方和受损方应按照各自的保险合同关系进行处理。本案中李某甲虽为A车B车的所有人但李某乙作为A车的驾驶人系李某甲驾驶的B车的侵权责任人理应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从商业三者险设立目的来看其保险宗旨和核心价值在于确保第三者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和财产损失时能够从保险人处获得救济以保护不特定的第三者的利益。保险合同中格式条款虽约定了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及家庭成员所有、管理的财产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且保险公司已就免责条款履行了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但该条款的设立目的是防止投保人为骗取保险金人为制造保险事故的道德风险。现实生活中一人名下的两辆车存在由不同驾驶人员驾驶并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保险公司对此情况应当清楚在排除人为制造事故的情况下若保险公司不进行赔付既不符合投保人的投保目的亦不符合保险合同分散社会风险、及时填补损失的理念。


 

 
责任编辑:木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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