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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交通事故起纷争 耐心调解化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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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雨晴  发布时间:2022-05-07 10:19:51 打印 字号: | |

近日,汨罗市人民法院长乐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021 年 5 月 22 日,被告彭某驾驶小型客车与原告胡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在长乐镇的乡村公路上相撞,造成两车受损、胡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汨罗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该起交通事故被告彭某负主要责任,原告胡某负次要责任。胡某因未能收到全部赔偿款,遂诉至法院。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被告对事故的发生有愧疚之意,同时车辆也购买了足够的保险,案件的处理有一定的调解基础。随后承办法官以“背靠背”调解的形式,从法律法规及交通事故纠纷类案处理等方面入手,释法明理。一方面积极疏导双方情绪,另一方面根据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彭某的经济状况、保险购买情况和胡某的实际损失提出适合的调解方案,引导双方互谅互让,指导双方围绕法定赔偿项目逐项计算和协商。

经过细致耐心的调解,双方当事人不再剑拔弩张,能够心平气和地就赔偿数额进行协商。最后,双方达成协议,由保险公司赔偿六十七万,彭某赔偿胡某三万元。

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后,案件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木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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