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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专项审判】妇女儿童从严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男子出卖婴儿一名获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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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文超  发布时间:2022-05-16 19:01:59 打印 字号: | |

近日,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拐卖儿童案,被告人单某应朋友请求,在网上搜寻、去外地“抱养”一名婴儿后转卖给其朋友,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二万五千元。

被告人单某的妻子因年纪过大没有生育能力,202010月,单某在QQ上找到有人愿意送养婴儿的信息,经与婴儿的父母联系,待婴儿出生时,单某前往沈阳一医院抱养了该婴儿并向婴儿父母支付了3.5万元营养费。单某的朋友汤某得知单某夫妻从他人处抱养了一小孩,要单某帮忙打听是否有人愿意送养,单某于是在网上搜寻相关信息。20217月初,单某在一名为母婴之家爱心公益交流群QQ群中看到有人发布愿意送养婴儿的消息。单某与对方联系称自己想领养一小孩,与对方约定营养费5.5万元。721日,单某将婴儿带走,支付对方5.5万元营养费。单某在回平江的途中,以8万元的价格将该男婴交给了汤某。20211111日,被告人单某经民警传唤到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以出卖为目的,贩卖儿童,其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单某具有自首等情节,对其减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本案中出现的情况在农村地区是较为普遍的,少数农村家庭在不能生育的情况下,由于缺乏法律意识,便会通过非法途径、非法渠道抱养、领养小孩,导致拐卖儿童案屡禁不止。本案虽然有别于其他拐卖儿童的恶性行为,涉案婴儿是其亲生父母送养的,并且这名婴儿在买主家得到了很好的照顾,看似社会危害性不大但实则不然,拐卖儿童背后的利益可观,就本案而言,被告人单某实施了一起贩卖儿童的行为,便获得了差价25000元,对于农村家庭而言,算是一笔不小的收入了,这巨大的利益无疑会导致犯罪分子铤而走险,或者以贩卖儿童谋生。因此被告人单某的行为同样属于犯罪行为,一样应当从严惩处。

拐卖儿童是一种性质恶劣,危害重大,影响深远的犯罪活动,一直是司法机关严厉打击的犯罪领域。特别是今年来,公安部部署了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平江法院也将贯彻从重从快惩处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犯罪的原则,依法从严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以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宁。


 

 

 
责任编辑:木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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