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拾到他人遗失物特别是贵重物品如若处理不当,极有可能为自己招来巨大麻烦。近日,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行了这样一起案件,被执行人姜某向申请人龙某共计赔偿损失15万余元。
2020年8月某日,申请人龙某向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五里牌派出所报案称,其在长沙市阿波罗商业广场一餐厅就餐时发现自己随身佩戴手表遗失,购入价值20余万元。通过调取餐厅监控录像,确定是本案被执行人姜某拾得。经联系,姜某承认在阿波罗商业广场休息区一按摩椅上拾得一块手表,因一时贪念,姜某转手便将该手表低价卖给他人,得款7万元。因手表已无法寻回,姜某在将7万元支付给龙某后便不愿意再赔偿。经协商无果,龙某选择起诉至法院并申请了强制执行。
“法官同志,为什么我的银行卡被冻结了,还坐不了高铁?”姜某向法院打来电话询问,在了解到是龙某申请强制执行自己后,姜某仍然愤愤不平,十分不服气。
“捡拾到他人遗失物品擅自出售,涉及侵权违法,失主有权找你索赔。如果强占拒不归还,甚至要承担侵占罪的刑事责任。本案涉案手表因你的过错导致无法寻回,理当照价赔偿。”承办该案的执行法官耐心细致向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
考虑到姜某自身经济情况一般,且是一时糊涂,经执行法官协调,申请人龙某做出主动让步,在判决基础上放弃了1万余元的赔偿款,双方最终握手言和。“数万元买个教训,这个代价太沉重。”事后,姜某不无感叹的说道。
执行法官提醒: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捡拾到他人遗失物品需要及时返还失主,即便找不到失主,也应当尽快上交有关部门。若贪图眼前之利,将有可能为此承担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