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小李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小李(化名)通过QQ与同学小木(化名)联系,虚构购买机械设备的事实,以借款和投资的名义骗取小木人民币16.5万余元,用于网络赌博活动。后小木多次找小李要求结账,其均以未结到货款为由一直推脱。2021年3月,小木发现被骗,便要求小李还钱。小李分三次归还小木18000元后无力偿还,小木遂报案。小李于同年10月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小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小李自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且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案发前,小李主动退赔了部分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小李为赌博而诈骗,多次实施诈骗,均可酌情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