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情侣未办理结婚登记便生育子女,后男方入狱,双方分道扬镳,现女方即将与他人成婚,那么同居期间生育的子女归谁抚养呢?
彭某与李某2019年相识后确定恋爱关系并同居,后于2020年7月29日和2021年10月21日分别生育一子。在彭某怀第二胎的过程中,李某因犯盗窃罪、抢劫罪入狱,双方默认分手,孩子也一直跟随彭某生活。现因彭某即将成婚,且彭某与李某两家一直就两个孩子的抚养问题存在争议,故此,彭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两个小孩由其抚养。
法院审理认为,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与父母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的婚姻状态而受影响。本案中,两个孩子均未满两周岁,应以由母亲抚养为原则,且自出生就一直随彭某生活,已形成稳定的生活成长环境,同时李某目前正在服刑并不具备抚养小孩的条件,因此,从双方现实情况及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出发,作出两个小孩由彭某抚养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