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现在就还钱,这样应该就不会被拘留了吧?”近日,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依法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这个刘某,警惕性很高。他现在在做门窗生意,晚上也是住在店子里。可是为了躲避执行,他大部分时间都会关掉店门。”近日,在岳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执行一起案件时,申请执行人某金融服务机构负责人诉苦道。
刘某自2020起分两次向某金融服务机构贷款,贷款金额约一万余元。后刘某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履行还款义务,某金融服务机构遂将其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处刘某返还未还清的借款本金五千余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刘某拒不履行法院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无奈之下,该金融服务机构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刘某非常不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不仅不主动履行还款义务,还拒收法院的执行文书。通过网络财产查控等手段,执行法官发现刘某其实具备履行能力——其名下有一辆价值不菲的奔驰小车。法院遂依法对刘某的财产采取了查控措施,并将其失信限高,但刘某依然无动于衷。
得知刘某有意躲避执行后,执行法官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执行干警先后多次来到刘某的店面,见到的都是大门紧锁的景象。然而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近日,法院执行干警又一次上门,终于将刘某“逮”了个正着。在得知法院要将其司法拘留后,刘某赶紧筹钱,于当天上午将本息全部结清,该案顺利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