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先后被长沙市、岳阳市交警部门作出过暂扣驾驶证、吊销驾驶证并罚款的处罚,如此深刻的教训仍不思悔改,最近又因酒后无证驾驶被判刑。近日,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危险驾驶案,依法判处被告人易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22年5月16日傍晚,易某酒后无证驾驶小车在平江县加义镇某村路段遇到交警执勤检查,见状,易某驾车逃跑,后被交警拦下。交警现场对易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后将其带至医院提取了血样。经鉴定,易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 93.54mg/100ml。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易某曾因酒后驾车有过多次处罚,现又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综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