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陈法官,我已经收到赔偿款了。”电话中,申请执行人黄某连声向执行法官道谢,近日,岳阳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了一起工伤赔偿案件。
2021年8月16日,黄某经人介绍来到杨某的工地,任职土方大货车驾驶员。8月22日,黄某工作期间不慎从货车边沿摔落地面,经诊断为双根骨粉碎性骨折,为双脚十级伤残。因后续赔偿费用无法达成一致,黄某将杨某诉诸法庭,法院判决由被告杨某赔偿原告黄某十余万元。因杨某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赔偿义务,黄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联系申请执行人黄某了解情况,在得知被执行人杨某名下有车辆可供执行后,执行法官立即对杨某名下车辆进行查封,并告知杨某如果他不来法院履行义务,法院将扣押、拍卖其名下车辆。杨某得知车辆确已被查封后心生畏惧,主动让其亲属来到法院交付了部分执行款,并就剩余部分与黄某达成代为履行协议,约定按期付款履行义务,这便有了开头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