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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拒不支付赔偿款 冻结账户促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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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丁嘉蓉、曾梦子  发布时间:2022-08-03 15:47:54 打印 字号: | |

近日,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运用冻账措施对被执行人施加压力,促使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一起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案得以顺利执结。

据了解,2020年12月,郑某驾驶客车沿路行驶至某路口处时,与吴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事故致吴某车辆受损。经交警大队认定,郑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吴某不负责任。因交通事故造成吴某车辆无法继续使用,吴某遂花费7756.8元租赁一台车辆用于日常使用。为追偿损失,吴某向临湘法院起诉,请求郑某赔偿其租赁费。经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郑某须限期支付吴某赔偿费7756.8元。判决生效后,郑某拒不法律生效义务,吴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郑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但是郑某视若无睹。随后,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冻结了郑某银行账户。得知账户被冻结,郑某匆忙赶到法院,表示自己愿意还款。被执行人郑某一次性将赔偿款7756.8元转入法院执行专户。执行法官当即便将该款项悉数发放至申请执行人吴某手中。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筱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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