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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无证倒卖香烟  男子犯非法经营罪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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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湘宜  发布时间:2022-08-03 11:49:51 打印 字号: | |

近日,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经营案件,被告人廖某犯非法经营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对被查获的305条黄鹤楼(硬侠骨柔情)卷烟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廖某曾于2018年10月9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该许可证因“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经公告一个月后仍未办理手续”,于2019年10月30日被收回。2021年8月,廖某在没有烟草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辽宁一鲁姓男子处购进305条黄鹤楼(硬侠骨柔情)卷烟,准备用于销售。8月23日,被告人廖某驾车运输该批卷烟在许广高速荣家湾收费站被岳阳县烟草专卖局和公安机关联合执法查获。经核价,被查获卷烟价值为12.2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廖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经营卷烟,数额达十二万余元,扰乱了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了非法经营罪,依法应予惩处。根据被告人廖某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筱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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