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执行监督,规范执行行为,7月29日上午,湖南省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邀请省人大代表、区凤凰乡磊石村党总支书记湛灿一同深入执行现场,参与见证执行。
此次人大代表见证执行的是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唐某某因故向王某某和吴某某多次借款共计58960元,其后未能按时还款,无奈王某某和吴某某将唐某某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唐某某向王某某和吴某某履行还款义务。判决生效后,唐某某还是未能履行还款义务,故王某某、吴某某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该案后,执行局干警依法向唐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唐某某3日内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唐某某依旧未履行。该院执行干警赶赴唐某某的户籍所在地,向省人大代表湛灿调查了唐某某的生活情况。经了解,发现唐某某所属的几亩农田均由村里集体外包给他人种植,有一笔农田租赁的租金在村上,于是该院执行干警现场裁定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唐某某在凤凰乡磊石村的农田租赁租金共计60206.4元。
调查结束后,凤凰乡磊石村党总支书记、省人大代表湛灿表示:“通过见证这次行动看到了屈原法院执行的不易,也深刻体会到屈原法院敢于迎难而上、维护司法权威、保障群众权益、强力攻坚‘执行难’问题的信心和决心,希望更多的群众了解、理解并支持法院执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