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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楼区)法官耐心组织调解  次日提现金促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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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子旋  发布时间:2022-08-26 10:33:21 打印 字号: | |

“是执行局吗,我今天就来还钱...”近日,被执行人江某手提20万现金急匆匆地来到岳阳楼区法院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当场转交申请执行人霍某。

原来,这是一起股东出资纠纷。霍某与某物联公司鹏某、江某,签订《增资扩股协议》,约定某物联公司实行增资,增发价格为每股2.5万元。霍某以现金方式认购10万股,总计25万元。某物联公司自协议签署日起连续三年每年支付霍某6%的利息。协议签署后,霍某要求某物联公司按时按照合同支付利息,但某物联公司仅向霍某支付5000元。因某物联公司未按协议约定向霍某出具企业签发备案的股权证,亦未为霍某办理缴付认缴出资的法律手续,霍某遂上诉至法院要求返还投资款并支付相应利息。因某物联公司鹏某、江某均未出席庭审,霍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两名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两名被执行人均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也未向法院申报财产,且以赖账的方式规避执行。为维护司法权威以及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岳阳楼区法院对两名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此后,执行法官多次上门向其释法明理详细阐明利害关系及拒不履行的后果。两名被执行人在执行法官的沟通下认识到了自己拒不履行的错误。次日一大早被执行人江某就主动交纳了全部执行款和利息。至此,本案圆满执行完毕。

下一步,岳阳楼区法院将继续践行为民办实事理念,把为民执行、善意执行、高效执行落到实处细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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