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一场不同以往的庭审在监狱开始。近日,汨罗法院综合审判庭将法庭搬进监狱,在监狱会见室成功调解了两起民间借贷案件。
据了解,这两起民间借贷案件所诉被告为同一人,被告王某正在衡阳监狱服刑。该院委托监狱向被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材料,并与当事人及监狱狱政科沟通联系,提前做好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将庭审地点定在了“高墙之内”。
庭审在监区会见室准时开始,地点虽变,程序却不能“简”,随着庭审正式开始,审判员、书记员迅速进入角色。鉴于双方当事人为兄弟关系,有调解的基础,承办法官耐心与双方沟通,摆证据、讲法律、谈情理。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对法院能够到监狱开庭为其提供便利表示感谢。
将法庭搬到监狱,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公开庭审、阳光司法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