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通过对被执行人采取一系列执行强制措施,促使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一起离婚财产纠纷案得以成功执结。
据悉,2019年8月,何某与樊某在临湘市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2021年11月,因感情破裂,何某向临湘法院起诉离婚,经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准予双方离婚。2022年4月,何某又以请求分割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为由向临湘法院提起诉讼,后法院判决樊某须限期向何某支付共同财产分割款6万元。判决生效后,樊某拒不履行义务,何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关系的特殊性,并未即刻对被执行人樊某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而是从两人过往夫妻情谊出发,多次通过对樊某耐心释法和真诚劝解,希望能引导教育其主动履行义务。但面对法官的劝导,樊某不仅不听劝,甚至态度强硬地声称自己远在深圳,法院也奈何不了自己。
面对“油盐不进”的被执行人樊某,执行法官也绝不助长其嚣张气焰,当即便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并对其名下银行账户依法予以冻结。因强制措施下的樊某生活、工作处处受限,其终于意识到了法律的威力,便主动联系法官,表示希望与对方达成和解。因樊某身处外地,遂委托其母亲来到法院出面处理案件。
最终,在执行法官的组织与见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何某自愿放弃2万元财产分割款,剩余4万元由被执行人樊某的母亲当场一次性支付完毕。至此,该案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