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依法履职受到法律保护,每个公民都有配合警察执行公务的义务,暴力袭警侵害民警人身安全和法律尊严、破坏社会秩序,逾越了法律底线。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袭警罪案,被告人彭某因袭警罪被判处刑罚十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2年3月间凌晨,被告人彭某酒后回到家中,因琐事与妻子李某发生口角,随后与前来劝架的父亲发生争吵和推搡,彭某持菜刀将彭父头部砍伤,妻子李某见状报警。彭父在受伤后独自前往医院治疗。辅警李某先行到达被告人家中带着彭某到医院查看彭父的伤势,路上遇到驾驶警车来现场出警的朱某等人,几人便一起前往医院查看情况。当车辆行驶至红绿灯十字路口时,被告人彭某突然下车,民警朱某、辅警方某便下车询问情况,口头传唤彭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被告人彭某拒不接受传唤,并朝民警朱某脸部咬了一口,又朝辅警方某手臂部位咬了一口,后民警李某上前控制彭某,三人合力将彭某戴上手铐并带上警车,移交给县局治安大队处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彭某以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彭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