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人们越来越重视口腔健康,可是很少有人能辨别牙科诊所是否合规。近日,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无证牙医非法行医的案件,被告人甘某犯非法行医罪,被依法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没收其违法所得人民币一万元,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甘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岳阳县一乡镇私设牙科诊所,非法从事牙科医疗活动。2020年5月27日上午,甘某正在对患者刘某进行牙科治疗时,被岳阳县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人员当场查获,后以甘某涉嫌犯罪为由向岳阳县公安局移送。另查明,甘某曾因非法行医分别于2015年12月30日、2019年7月2日被岳阳县卫生健康局处罚款人民币二千元、七千元的行政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甘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设诊所非法从事诊疗活动,被行政处罚两次以后仍继续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了非法行医罪,依法应予惩处。根据被告人甘某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结合审前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意见,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