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涉未成年人的健康权纠纷案。
张某、李某、王某系初中生,三人为同班同学,李某与王某关系较好。一天放学后,李某与张某产生口角,后升级为肢体冲突。王某见状,也冲上前帮助好友李某。三人推搡过程中,张某倒地受伤,并产生一定医疗费用。张某遂在父母的帮助下,将李某、王某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至平江法院,要求赔偿自己的各项损失共计两千余元。
案件受理后,法官组织了调解。张某、李某、王某因为要上学未到场,由其家长代为参加初次调解。一开始,几方争吵不休,互相认为是对方的过错。法官见状,决定采取背对背调解的方式,逐个跟他们交流、沟通。初次调解后,几个家长表示愿意回去再和子女谈心、交流,但赔偿数额方面还需要再考虑一下。
考虑到案件涉及未成年人,解决纠纷的同时还需要对几个孩子进行后期教育和疏导。后法官又私下通过电话与几个家长及张某、李某、王某沟通。一方面,通过拉家常的方式,了解几个孩子的生活情况,另一方面也分别从法理及情理的角度分析本案,为他们普及法律知识的同时,也对他们的不当之处予以批评教育。最终,张某、李某、王某均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不当之处,未来会予以改正。李某与王某的家长也各向张某赔偿了1000元,并表示会对孩子的学习与生活投诸更多的关心。事情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张某撤回了起诉。
平江法院始终牢记使命,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也将维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融入了日常审判工作,持续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