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湘市人民法院依法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张某,采取了司法拘留强制措施,有力打击了“拒执人”的嚣张气焰,维护了司法权威。
据悉,李某与张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临湘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张某赔偿李某1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拒绝履行,李某及家人多次向其索要事故赔偿款未果后,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张某既不申报财产、履行义务,对法官的多次沟通释法也始终持强硬态度。鉴于此,执行法官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随后,执行法官经线上、线下多方查询核实,查明张某名下仅有一套房产,遂依法予以查封。在执行法官再次依法传唤张某时,其仍不改嚣张之态,依然以各种理由推诿、狡辩,毫无支付赔偿款的诚意。
无视生效判决,终要尝到苦果。法院当即依法对被执行人张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并押送至拘留所实施拘留。接下来,临湘法院将依法对张某名下房产进行强制司法评估拍卖变现,尽快兑现胜诉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