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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山)他们,被评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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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雨小田  发布时间:2022-09-21 14:20:31 打印 字号: | |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进行通报表扬,君山法院的洞庭湖环境资源法庭名列其中,获评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君山法院洞庭湖环境资源法庭从2018年成立至今,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71件, 其中审结长江、洞庭湖非法采砂犯罪21案84人,审结破坏长江、洞庭湖渔业资源犯罪108案340人。君山法院评为全省法院“春雷行动”先进单位。

守护!布局谋篇“江、湖”文章。始终扛牢“守护好一江碧水”首倡地政治责任,把环资审判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从人、财、物各方面重点予以支持,配备14 人组成的环资法庭办案团队,实行“三合一”归口审理。

专业!把握工作前进方向。先后选派10多名干警赴贵阳、重庆、九江等地进行专题培训和经验交流。围绕环境司法实践面临的现实性、基础性、紧迫性的问题展开针对性理论研究,一篇论文获得全国法院第31届学术讨论会三等奖。一篇判决书在“2021年全国环境资源审判优秀业务成果评选活动”中获评裁判文书类三等奖,成为我省唯一获奖的裁判文书。一篇论文获第四届全国环境资源审判优秀业务成果评选活动的调研报告类三等奖。2021年,所承担的《生态环境案件“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审判结果执行机制研究》课题,通过省高院结项验收。

全局!构建协调联动体系。与长江航运公安、东洞庭湖管理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联动机制。设立东洞庭湖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基地、天井山生态修复公益林基地;在君山区环境生态局设立联络室;设立野生莲种质资源司法保护基地、君山岛景区生态旅游巡回法庭。坚持发展新时期“枫桥精神”,结合诉源治理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形成环境资源保护合力。

精品!着力打造君山品牌。积极运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限期修复”、“劳务代偿”等方式,努力实现惩治违法犯罪、修复生态环境、赔偿经济损失的“多赢”。审结湖南省首例跨区域管辖的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入选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十大典型案例。审结的何某等在长江十年禁渔期内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长江流域水生态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先进经验、典型做法多次被《人民法院报》、中国环境资源审判微信公众号等予以报道。

 
责任编辑: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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