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汨罗法院屈子祠法庭审结一起合伙合同纠纷案件。在判后答疑阶段,审判人员结合法理与情理,充分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和损失,向当事人释法明理,让原本对立的双方切身感受到法院判决的公平正义。在承办法官的耐心答疑下,当事人双方均明确表示服判息诉,被告主动履行案款,让“纸上权利”变成“真金白银”。
2012年,原告刘某甲与被告刘某乙及其他四位合伙人,共同承建了一工程项目,各合伙人推荐刘某乙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六名合伙人分别向刘某乙缴纳集资款30000元作为入场资金。后其他四位合伙人在原被告的同意下,陆续退伙,原被告则继续将工程项目施工完毕后,与发包方进行结算。但因工程项目繁杂、经手人较多、账目混乱、中途退伙等原因,原告刘某甲与被告刘某乙一直未能结算清楚,故刘某甲诉至法院,要求刘某乙支付所欠合伙承包工程的款项人民币17万余元。在诉讼过程中,刘某乙也以合伙结算为由,向刘某甲提起反诉,要求刘某甲支付合伙款项15万余元。
案件开庭审理后,经过多次调解无果,最终依法公开宣判,判令刘某乙向刘某甲支付27275元,驳回刘某甲、刘某乙的其他诉讼请求。
判决后,原被告均表示对判决内容存在疑问,并多次前往法庭向承办法官询问。承办法官围绕审判结果向当事人做好判后答疑和权利义务告知工作,并再一次耐心细致地做调解工作,消除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的抵触情绪。在承办法官的释法析理之下,双方当事人均理解并接受了判决结果。被告刘某乙更是当场向原告刘某甲支付了案款,一场纠纷自此化解,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判后答疑工作是人民法院针对已经作出的判决书进行的释明工作,对当事人提出的疑问,由承办法官对裁判的有关程序适用、证据认定、裁判理由、法律规定等向当事人解释、说明,以帮助当事人正确、全面理解法院裁判的公正性、合法性、合理性,能够有效提升服判息诉率,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今年以来,汨罗法院精准把握基层法院“准确查明事实、实质化解纠纷”职能定位,加大判后答疑工作力度,要求每案答疑,主动答疑,每判答疑,提高当事人对裁判的正确理解,督促义务人履行法律义务,效果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