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把我这十几年的钱执行到位,法院执行手段和执行能力越来越强了。”平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待室里,申请执行人方某握着执行干警郭磊的手连声感谢。这是怎么回事呢?
2008年,毛某、朱某夫妻两人因做生意需要借款,于是找到了方某借钱。方某将8万元借给两人,约定三个月之内偿还借款,每月月利率为千分之四。毛某、朱某每月都按时支付利息。借款到期后,毛某、朱某没有偿还借款和利息。方某于2010年向平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作出判决后方某申请强制执行。但由于毛某、朱某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由此搁置。
2022年,方某发现毛某、朱某尚有房产,于是立即向平江县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并申请恢复执行。针对方某提供的财产线索,执行干警通过网络线上系统以及线下走访查询,最终查实毛某、方某有一处房产。在此之后,案件立即恢复执行,法院干警制作好文书,赶往毛某、朱某的住处并对房产进行查封,张贴查封公告、腾房公告等,要求毛某、朱某在一个月内腾空房屋进行拍卖,否则将强制腾房并进行网络拍卖。
毛某、朱某在发现自家房产被张贴查封公告、腾房公告之后,立即按照公告上所写联系方式,联系到执行干警郭磊,表示自己愿意积极履行法律义务,希望法院组织调解。在法院组织调解下,方某同意减免部分利息,毛某、朱某将本金8万元及剩余利息当场全部支付给方某。至此执行十余年的案件,最终圆满兑现,于是便有了开头方某对执行干警感谢的一幕。
近年来,随着法院执行手段及执行措施的不断更新,智慧执行系统建设,以及政府部门信息共享、信息平台建设,执行手段也逐渐显现智能化、网络化。